关于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12 】 【选择字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8月5日颁布施行。这是机构编制工作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引导全广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严格遵循《条例》,现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主动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必学科目,开展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研讨交流等专题活动,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树牢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和编制就是法制思维。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1月-10月)。充分利用通渭党建网、通渭县机构编制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载体,开展重点专题宣传; 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印制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大力普及《条例》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成效,使广大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和熟知《条例》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开展知识测试(4月-5月)。为不断提升各乡镇、各部门对《条例》的掌握和运用实践能力,我办将对《条例》具体规定开展知识测试。4月份组织编制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知识测试,5月份在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知识测试,在测试中进步加深对《条例》规定的理解认识。

    (三)开展学习贯彻《条例》专题辅导(6月-7月)。组织人员开展《条例》宣讲,促使全县机构编制干部和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研讨交流(10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适时在本单位开展交流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在日常工作中熟练掌握、准确运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抓好组织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要求,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凡《条例》禁止的行为,必须严肃杜绝,凡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委编办将按照县委编委领导要求,联合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分阶段开展专题检查,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三要加强经验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探索新途径,创新新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甘肃党建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典型经验宣传,不断提高《条例》覆盖面和渗透率,共同营造遵循《条例》的良好氛围。

 

                          中共通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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