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宣传手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3-23 】 【选择字号:

        1.什么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答:动态督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


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检查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情况;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的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什么?

答: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4.什么是越权审批机构编制?

答:指超越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审批机构编制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以外的其他机构,超出职权权限审批机构编制;另一种是地方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


5.什么是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答: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得实际配备领导干部的级别高于该机构规格的行为。


6.什么是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答: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数额配备领导干部,造成实配领导干部数额多于核定限额的行为。


7.什么是“吃空饷”?

答:“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以虚报、瞒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吃空饷”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干部人事违纪行为和财经违纪行为,通常采取以少报多、以无报有、重复报领等方式。


8.什么是“条条干预”?

答:“条条干预”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打招呼等方式,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直接或间接进行干预的行为。


9.什么是超编进人?

答:超编进人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补充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编制限额的行为。


10.什么是变更机构规格?

    答:变更机构规格是指提升或降低机构的级别。


11.什么是挪用编制?

    答:指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的使用编制类别及核定的编制总额之外,擅自将其他层级、单位或其他类别的编制挪到本层级、本单位使用。


12.什么是超限额?

答: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额外,自行增设机构、补充人员、配备领导干部等行为。


13.什么是混编混岗?

    答: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设置行政岗位,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14.什么是机构编制核查?

    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了准确掌握机构编制情况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检查的活动。


15.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或违法违纪)举报渠道有哪些?

 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主要渠道有:“12310”举报电话(传真);如向异地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须在“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


16.12310举报电话受理哪些违规问题的举报?

答:“12310”受理以下问题的举报:

(1)超编进人的;

(2)擅自设立机构或者提高机构级别的;

(3)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4)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5)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 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6)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7)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8)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9)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10)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17.机构编制常识

(1)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各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其所属工作部门、下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划分、职能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及其运行程序制度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与对象。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内容: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对象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

(3)机构编制管理的任务。机构编制管理的任务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直接管理:对本级政府设置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进行微观的具体管理。间接管理:对全国的行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全国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进行宏观控制,政策指导,监督检查。


18.机构编制管理体制

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是指关于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划分、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方式和方法的制度。我国对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体制。


19.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党政机关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这些机构人员的组合方式、运行机制所作的较大调整和变革。


20.编制方案

编制方案是对包括编制总额在内的全国或某系统、某地区及某部门、某单位的有关编制所做的总体规划,包括人员数额、人员结构、职位配置和领导职数等基本内容。一般情况下,在每次机构改革时,各级党政工作部门都必须制定编制方案,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一经审核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1.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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