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24 】 【选择字号: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和省上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决定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学习领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政策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阐明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别,明确了三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区务必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意见》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学习计划,做好思想动员,确定专人负责,掀起学习《意见》的新高潮。要采取座谈讨论、交流发言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项要求。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配套政策和措施。

二、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步骤和基础环节,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和依据。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虽然于去年底按期完成了工作任务,今年又积极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撤并调整了一批职责消失或弱化的事业单位,收回一部分事业编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县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清理规范意见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数据不翔实等问题。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回头看”工作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夯实数据,掌握详细情况,加大对职能弱化、职责消失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调整、撤并力度,把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经费形式、编制职数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的所有问题,解决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之前,坚决不能带入下一阶段。二是积极调整结构布局,着力解决部分事业单位规模过小、设置过散的问题,切实加大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三、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要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科学分类为基础,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二)科学分类

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四、加强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工作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重要步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县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做到省上一旦全面部署,县上就能积极跟进。这项工作务于201212月底前完成,并上报书面总结,同时填报《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汇总表》(附件3)。

附件:1.《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2.《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统计表》

3.《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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