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通渭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3 】 【选择字号:

 

通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通渭县事业单位法人

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定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关要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县事登局”)决定从2017年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效举措,对严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为,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诚信履职,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督促事业单位全面、准确、真实报送年度报告,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对象范围

    县事登局每年将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按照不低于事业单位法人总数10%的比例,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县事登局目前共登记在册425个事业单位,根据抽查比例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确定抽查事业单位43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内容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登记事项,抽查内容包括:年度报告报送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

    四、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程序和方式

(一)县事登局向被抽查单位下达《通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附件2),按照规定填写报送《回执》。被抽查单位根据抽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县事登局。

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30日

(二)县事登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办公场地、审阅台账资料、访谈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人员填写《通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3),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28日

(三)核查中发现被核查单位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根据事登局抽查反馈结果及要求,被抽查事业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事登局。

时间:20178月1——20178月31日

    五、实地核查时被抽查单位需提供材料

    (一)事业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材料;

    (二)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三)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四)工作人员花名册;

    (五)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六)受奖惩有关文件证明、涉及诉讼投诉及处理结果有关文件证明;

    (七)捐赠资助协议文件及资金使用财务账簿;

(八)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核查材料。

    六、工作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被抽查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被抽查单位要主动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不予配合和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事业单位,县事登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将不良情况记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并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处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通过县编办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附件:1.《2017年度通渭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单位名单》

     2.《通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

     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通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

     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通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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